时报讯(记者黄艳)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昨日透露,该局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于9月~10月份,对125家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检查企业参保人员的社保参保缴费情况。
据介绍,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稽核前将出示省社保局发出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实地稽核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填写《承诺书》及《提供资料清单》,按要求提供相关稽核资料。并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填写调查表、从业人员汇总表。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省社保局将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如发现有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与委托稽核内容无关的要求或其他违反社会保险稽核法规情况,受检单位可致电38818602、3883216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