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行公司 |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销售地区 |
湖北:武汉、宜昌、枝江、当阳、荆州、洪湖、襄樊、老河口、枣阳;山东:济南、淄博、潍坊、临沂;黑龙江:哈尔滨市;河南:郑州 |
|
| 销售方式 |
代理人 |
|
| 主附险类别 |
主险 |
|
| 保险类别 (按保险责任) |
定期死亡保险 |
|
| 适用人群 |
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以作为投保人。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家庭责任重,经济负担重,想花较 |
|
| 缴费方式 |
趸交、5、10、15、20、25、30年交、交费至5 |
|
| 保险期限 |
5、10、15、20、25、30年、保障至55、60、65、70周岁 |
|
| 产品特色 |
高额保障清晰单纯,回归保险真谛 多种交费方式,多种保险期限 减额交清,免除您的交费压力 |
|
| 保险责任 |
身故及全残保障:
(1)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18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全残,或于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